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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级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2-26 [内容纠错] 2016-03-05 09:18:23 浏览: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深财社[2015]18号),2016年广东省技能晋升补贴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址及流程

  2016年1月起,申请人2015年度内获得的广东省内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证书核发日起一年内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从页面左侧网上申报-劳动就业-从业人员培训鉴定补贴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核验信息并指引登录市或省补贴系统申报补贴。

  指引登录市补贴系统则按照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进行补贴;指引登录省补贴系统,则进入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网申报补贴,省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indexldl.jsp。

  申请人填写信息并获得广东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后,由本人于10个工作日内到就近的个人申报受理点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材料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已获得指标将释放为可用指标供他人使用。申请人如再次申请需重新获取指标重新提交申请,系统按照最后一次提交日期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符合条件的,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社会公示栏目中分批次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号;不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部门将通过申报系统告知原因,请申请人及时留意系统审核状态以免错过申报期限。

  二、指标发布原则

  我市根据省厅下达我市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个人申请优先,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资金用完即止”的原则,依据受理进度和资金存量视情况于每月1日、15日10:00(非工作日顺延)发布当月指标。

  三、申请材料

  1、系统打印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签字贴照片,照片无尺寸颜色要求)

  2、身份证(双面)或户口本复印件(非深户需同时提交居住证双面复印件,证件信息需与申请表信息一致。)

  3、银行卡复印件(系统填写的银行账号,储蓄卡、存折或金融社保卡)

  (申请500元生活费补贴学员需提供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

  个人申请补贴提交的材料由受理点负责核对原件。

  四、办事指南及问题解答

  详细办事指南可在申报系统首页的“办事指南-深圳市办事指南”内查阅。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阅读申报系统首页的“办事指南-深圳市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五、个人申报受理点

  1.福田区人力资源局:83456509

  福田区新洲路、福强路交会处深圳文化创意园309栋B座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

  2.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5438310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4室

  3.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6079381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大厦311

  4.盐田区人力资源局:25353855

  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05室

  5.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9999553,29999557

  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573房

  6.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8903724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人力资源局511室

  7.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23336139

  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园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306室

  8.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28333026

  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226室

  9. 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85209370

  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金牛西路12号启兴大厦)2楼60号窗口

  10.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1389050

  光明新区会展中心A3c留学生创业园二楼

  11.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89805511

  福田区福强路1009号高训大厦一楼

  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45-48号窗口

  12.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83119031、83316411

  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13. 深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82095297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团市委办公大楼三楼北面

  2016年2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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