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我局对《深圳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我局对《深圳
2016年第二十二批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2016年11月16日-30日申报),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员共计6878人,已于2016年12月8日公示结束,其中6720人公示通过,158人公示未通过。 在公示未通过人员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服务,引进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深圳工作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8号)、
深人社规〔2016〕22号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
2016年第二十三批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2016年12月1日-15日申报),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员共计6727人,已于2016年12月25日公示结束,其中6627人公示通过,100人公示未通过。 在公示未通过人员中:
深人社规〔2016〕24号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服务,引进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深圳工作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
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